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桂政发[2011]60号)等文件关于“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建立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一卷)》(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可于2013年12月2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邮箱.cn。
附件:《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一卷)》(草案)[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