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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有关编制事宜的通知2014年5月2日星期五瑶
  •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建立质量标准体系”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编制工作,计划于2015年颁布施行。为增强本卷标准的实用性,现就企业提出的拟收入品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提出的拟收入品种应是《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一、二卷)及《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品种名单(附件2)中没有的品种。

      二、拟收入品种应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和地域性。

      三、拟收入品种已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应具备建立质量标准要求。

      四、请填写企业拟编入《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品种名单表(附件1)。

      五、请各企业于2015年4月底前将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的品种,连同样品和标准(草案)及起草说送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和电话:常锡邦, 、。

      附件:(点击下载)

      1. 企业拟编入《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品种名单表

      2. 《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品种名单

      3.壮族习用药材申报资料目录

      4. 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起草技术要求(不可下载)

      5.广西壮药质量标准(第三卷)起草说明细则(不可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