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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瑶药广西财政厅五举措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
  •   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等文件和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办发〔〕号)要求,广西区财政厅主动作为,认真履责,五措并举支持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

      一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科学合理测算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经费,将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年广西财政安排中医药能力建设、中医药科技、中(壮)医药人才培养、中医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药壮瑶药资源普查、民间中医药壮瑶医药挖掘整理工作等专项经费万元,确保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及时审核及下达资金。对于自治区本级实施的中医药壮瑶医药项目,广西区财政厅创新部门预算编列方式,在部门预算“二下”时将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资金细化到项目单位和各市县。对于区直卫生部门的项目,广西区财政厅督促和指导主管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补助市县的中医药壮瑶医药项目,广西区财政厅在自治区审核通过部门预算后的日内及时下达了补助资金,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项目及时实施。

      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利用财政应用系统支撑平台,有效地对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资金进行监管。利用国库支付审批系统,对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资金进行日常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利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定期对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确保资金均衡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广西区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利用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座谈会、集中培训、情况分析会等机会,向财政部汇报广西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存在困难等,引起财政部的重视。会同自治区卫生厅向国家推荐项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建设项目,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

      五是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壮瑶医科能力建设项目作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认同度。会同广西区卫生厅印发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基层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