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略)委托,就《(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按程序进行了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及日期:本项目于(略)、、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中标公告日期:年 8 月 15 日至年 8 月 25 日。
五、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楼工程交易厅
评标小组名单:陆彦文、张承余、王晖、黄雪芬、罗旭平(业主代表评委)。
六、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兴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地址:市县万隆国际二期9栋201-204。投标金额(人民币): 玖拾捌万捌仟肆佰叁拾贰元贰角陆分(¥(略).26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潘方贤,注册建造师证号:桂(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地址: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14号3-6号。投标金额(人民币): 玖拾捌万玖仟肆佰壹拾柒元玖角捌分 ((略).98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陈广斌,注册建造师证号:桂(略)。
七、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人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网上查询地址:
((略))、((略)(略))。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如对招标人(略)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电话:(略)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略)。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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