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函〔2015〕1号
关于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德易信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复函
连南瑶族自治县德易信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设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财会〔2013〕18)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申请。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有发现违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规取消其资格。
此复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