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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瑶族社会历史上男女平等现象的根源?瑶族历史
  •   历史上,瑶族是个迁移性较强的山地民族。自南北朝以来,由于民族、逃避灾荒战乱等原因,瑶族不断向南迁移。迄今为止,广西东北地区的海洋山、都庞岭两侧、桂中地区的大瑶山、桂西北的红水河中游一带等,已成为瑶族的重要分布地。长期生息于山地下的瑶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

      男女平等观念的表现

      瑶族民间社会普遍存在着男女平等观念。一些学者认为,这一观念最早可从其盘瓠祖先传说中得到反映。盘瓠和公主生下的六男六女,分别取十二姓,成为瑶族的祖先。《岭外代答》载有瑶族恋爱的传统,“瑶人每岁十月旦,举峒祭都贝大王,于其庙前,会男女之无夫家者。男女各群,连袂而舞,谓之踏摇。男女意相得,则男咿嘤奋跃,入女群中负所爱而归,于是夫妇定矣。各自配合,不由父母”。在婚姻方面,招郎入赘、“嫁郎”皆是瑶族社会的正常婚姻形态,不受人们非议。在瑶族传统的习惯法中,明确男女地位平等,“凡招赘入舍,视为骨肉一体,不得做外人。不拘男女,或有异心,即看分论”。男女平等观念还体现在命名、婚嫁、财产继承、社会地位等方面。如在招赘婚中,有“买断婚”(即“从妻居”)、“两边顶”、“两边走”等形式。“买断婚”,即男子入赘到女家以后,改从女姓,与女方家庭一样排辈分,子女随母姓;“两边顶”,即当女家只有女孩时,男子上门入赘后所生第一个男孩随母姓,以示女家不断香火,第二个则随父姓,其余的子女由夫妻双方协商,其子女有权继承两家的祖业和遗产;“两边走”,即当男女双方父母年迈,没有其他劳动力时,夫妻俩要在双方父母家中劳动半年或数月,以赡养双方父母。可以说,男女平等观念是入赘婚存在的思想基础。